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广安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政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广安市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单位、代管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单位、代管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综合治理、各级矛盾纠纷调解等目标,用于维稳、综治、大调解各专项工作支出等。
2016年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8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政法各专项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大调解协调中心人员就业保障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9.91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合署办公单位、代管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一)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9.00万元,与2015年持平,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执行公务督查、巡视检查以及省内外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交通费、餐费等方面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计划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较2015年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1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我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91.73万元。
中共广安市委政法委
2016年2月23日
|